保卫处

停车场管理规定
发布时间:2021-04-07 10:40:22 浏览量:2150次 信息来源:原创文章

1、车辆在停车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/每小时。
2、严禁在校内、停车场打闹、遛宠物、放风筝、垂钓。
3、严禁在停车场修车、学车、洗车,严禁在车内关窗睡觉。

4、按规定停入车道内,严禁占用车道、堵塞交通进出口,严禁停占多个车位。
5、停车场内不得乱扔果皮、垃圾等杂物,严禁破坏停车场内设施设备。

6、驾驶员离开前应检查车门、车窗、刹车是否良好,不要在车内遗留贵重物品、文件资料和现金,因未锁闭好车辆造成损失,由责任人自行负责。

7、机动车或非机动车(含摩托车、电动车、自行车)必须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,严禁在公共活动区域和道路上乱停乱放。

8、禁止电动汽车、电动自行车在校内充电站点以外地方充电,严禁在室内、楼道充电。

9、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,特殊情况须经保卫处批准。

10、进出校内、停车位或倒车时要加强瞭望,保证安全。因驾驶或操作不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,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。